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实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各位领导,各省同仁,同志们:

  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质量第一”、“质量是鉴定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坚持以ISO9000认证为抓手,以质量认证贯穿鉴定工作全过程为主线,制定了省、市、县、所四级五年全面完成质量认证方案,以实践政策、组织、体制、技术、机制、队伍建设为辅助,以程序化、标准化的动态作业方式,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式落实并实现“质量”二字,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技术、惩处五结合的质量管理模式。下面就我省质量管理状况和几点做法做个简要汇报,敬请各位领导和同仁指教。

  一、我省质量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对质量管理工作的认识,我省也经历了从模糊到清晰、进而高度重视的过程。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启动之初,虽然也明确了“夯实基础,稳步发展”的工作思路,但是,由于基础薄弱,工作制度不健全以及片面追求数量的认识局限性,一度采取了“放水养鱼”的工作方法,主要精力放在了规模扩张上。十年过后,成绩不容否定,但因为质量管理薄弱而带来的诸多不良后果让系统内外的同志都感觉到危机重重。

  随着2005年全国鉴定中心主任座谈会的召开,以及全国鉴定工作“质量年”活动的开展,我省就如何围绕新时期健全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来强化质量意识和管理措施等问题,在全省展开了深入持久的讨论。回顾辽宁的质量管理工作,始于2005年,也得益于05年的大讨论。通过讨论,我们最终确定了直至今天仍然遵循的质量管理思路,即:以强化质量管理统领全局工作。概括地说,就是以推行质量认证管理体系为主线,以机构、人员、考务、证书等涉及工作过程规范性的制度建设为重点,打造科学化、信息化、公信力强的技能人才评价平台,全面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经过三年多在质量管理方面的探索和实践,我省在质量管理方面迈出了艰难的一步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具体体现为:系统内外的鉴定质量管理意识普遍增强,涉及机构、岗位、人员等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管理失控、利益纷争等现象不复存在,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严肃性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从2006年初到2008年末,落实违规退出机制,我省相继关停并转40余家鉴定所(站);查处各类鉴定质量举报案件26起;鉴定考核平均通过率始终控制在70%以下;面向全省发布鉴定质量管理专版简报8期,鉴定质量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我省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几点探索和实践

  我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质量管理工作:

  (一)树立质量意识,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长期以来,扩大证书覆盖面,追求经济指标曾经是我省主流的声音,质量管理作为软指标受到忽视。面对鉴定工作缺乏章法、随意性大、管理松弛、纪律混乱,证书的权威性遭到普遍质疑等现实情况,我们在2005年连续组织召开了三次以质量管理为主题的会议,专门讨论工作指导思想问题。在怎样正确认识质量与数量关系的问题上,终于统一了思想,纠正了盲目追求数量扩张的工作倾向,确立了质量管理是鉴定工作重中之重的思想,对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从不感兴趣到积极要求。在兄弟省市先行一步开展了鉴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实践的启发下,我们争取成为第二批试点省份。把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为我省近几年鉴定工作的重点,首先在大连市鉴定中心和市直属鉴定所进行了认证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经验。继大连市之后,沈阳市鉴定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也于2008年通过内审,本溪、盘锦等市级中心的前期工作基本就绪,其它市也按照要求,为开展认证工作积极准备条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带动我省鉴定质量管理的作用已被普遍认同。大连、沈阳等市均进入规范运行,工作面貌为之一新,过去对沈阳市鉴定工作的负面反映已销声匿迹,对其他市也产生了积极影响。还没有正式开展认证的市,也按照认证要求,统一机构设置,逐步健全综合、考务、命题、督导四个基本部门,优化岗位分工,建章立制,改变了质量管理的无序状态。

  (二)注重技能鉴定考核基地建设,改进创新鉴定实施网络。

  在质量管理的实践中,机构建设是强化质量管理的关键。由于各类鉴定所属性模糊,形态多样,尤其存在着经费没有保障的先天不足,缺乏有效的责任机制,一直以来,鉴定所等机构管理是质量管理工作的难点。传统的鉴定所工作模式必须逐步改进。

  2003年,大连市在我省率先建立综合考试基地并取得明显成效。我省又充分借鉴了广东、上海等省市的成功经验,在全省推进建立区域性的综合考试基地工作。截止2007年末,全省14个市级鉴定中心都建立了综合考试基地(直属鉴定所)或者指定的综合性考试基地,并全部运行良好,与其它260家基层鉴定所(站)共同形成布局较为合理、功能互补的鉴定实施网络。从统计数据看,综合性考试基地的鉴定规模为本地域鉴定总量的1/3强;从工作效果看,解决了长期以来培训考试难以分离的问题,鉴定质量得到有效保证。最根本的还在于直属鉴定考试机构容易将质量管理要求原原本本地贯彻始终,实现有效管理,有组织的机构作弊现象由此消失。综合性考试基地在各地的鉴定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三)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为鉴定质量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的工作制度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制度建设一是健全的问题,一是适用的问题。我省从2006年开始了一次全省性大规模的制度、文件清理工作。在清理工作中,我们充分学习和借鉴了教育部、原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考试方面的制度性规定,在很短时间内起草并集中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文件起草和印发的依据有三个:一是以是否树立质量意识和能否促进鉴定工作可持续发展为行文前提;二要统筹兼顾,既要考虑当前,更要着眼长远,既要兼顾企业职工、院校学生、社会人员等不同群体,也要区别城乡不同特点;三要转变工作观念,树立服务意识,以是否提高效率和提供优质服务为管理原则。同时,每制定一项制度、规定,我们都要对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看是否与之保持一致,本着维护鉴定工作“五统一”原则,有利于国家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在此前提下,从地方的实际出发,积极总结经验,进行制度创新。检视我省的制度建设,在鉴定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基本制度都已逐步健全,已经在鉴定工作中用制度来说话,用制度管人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了主观随意性。

  (四)加强人员队伍建设,长抓不懈。

  目前,全省已经拥有专兼职鉴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监考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近万人,是我们鉴定工作的基本力量。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对鉴定工作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从2003年起,我省陆续出台了一些关于考评人员、监考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制度性规定和管理措施,普遍建立了考评员工作档案。对鉴定管理人员,首先是稳定队伍,我们要求各市在调整、配备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方面,考虑鉴定工作特点和连续性,不要频繁更换,并考虑工作的适应性问题。为进一步稳定队伍, 2008年我们出台了考评人员津贴补助管理办法和补助标准,对队伍稳定起到了很好作用。其次加强了培训,除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定期学习鉴定工作政策外,还针对一些鉴定所工作人员鉴定管理业务不熟的情况,分级组织鉴定所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重点是掌握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鉴定工作规程、鉴定工作程序和组织方法。在组织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工作中,针对督导、监考人员不足的现象,我们举全厅之力,抽调全厅干部学习督导规则,组成质量督导工作小组,由省中心派遣到各市考场巡考,对于监控统考质量、扩大工作效果等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严格执行标准,建立标准、教材、命题一条龙的管理机制。

  在2007年以前,仅我省范围内就有劳动出版社的代理发行站近10家,省级、市级以及民营机构良莠不齐,鉴定培训教材粗制滥造、盗版书比比皆是,不仅扰乱了图书发行工作秩序,而且极大地影响了鉴定工作质量,造成培训内容与鉴定内容不衔接,影响对培训效果的检验。2007年以后,经过积极争取,并在厅党组的支持和指导下,将劳动出版社的省级代理发行工作交由我中心管理,并逐步将教材使用纳入我省的教学评估、考核体系中,由此结束了教材发行群雄割据局面,实现了标准、教材、命题一条龙的管理机制,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维护鉴定工作严肃性方面,针对曾有过的没有国家职业标准也鉴定的情况,我们结合开展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整顿,在全省进行了鉴定工种清理工作,强化了标准意识。现在已经基本做到没有国家标准的职业,坚决不组织技能鉴定。对于没有标准的新兴职业,凡是没有经过省厅和国家鉴定审批备案的,一律不允许开展相应职业的鉴定考核和颁发资格证书。在把握鉴定申报资格上,我们要求正确理解“四个突破”与坚持标准的关系,做到坚持基本条件,不随意更改标准规定,不乱突破,对于确有突出业绩的又决不限制,该破格的破格,该越级的越级。“宁可少些,但要好些”,不盲目追求数量,已逐渐成为大家共识。从鉴定职业覆盖范围来看,我省的鉴定职业种类、数量始终在全国的平均水平之下。

  另外,我省还将信息化建设作为质量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从职业资格工作网、证书查询系统、远程监控、智能化考试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来反映质量管理的原则要求。通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对于打击假证、防范考场作弊等都收到了不同程度的良好效果。

  (六)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审批发放和管理。

  首先,依据国家职业标准严格审批各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程序,冻结未达到相应资格等级人员发放证书。第二,针对全省各个地区证书发放,坚持四个环节:环节一,上年度该地区各季度鉴定统计数据;环节二,年初该地区全年购证申请计划表;环节三,当期该地区使用国家题库试卷数量;环节四,省本级各季度证书调度计划和各地区当期实际鉴定安排。第三是纠正各个地区个别农民工普惠制培训点,针对农民工的短期班、技能速成培训班发放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行为,坚决叫停,停发初级证。对工作规范、能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支持。目前,全省已发出7万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四是针对个别地区个别鉴定所,非常规渠道从行业等串证、隐瞒实际鉴定数据的行为,我们从05年开始,要求各地区当期上报省厅,面向社会公布数据。同时,通过各类媒体面向社会加大政府查询的公信力宣传,广而告之,凡在省中心网站查不到的证书一律视为假证,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还是地区谁造假,谁负责。

  以上是我省六个方面质量、行为、探索的实践汇报。总之,回去后我们要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本次会议为契机,通过全面推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体系。我们已经制订了工作规划,通过大力推行大连、沈阳等地质量认证工作经验,用两到三年时间,在全省所有鉴定中心、鉴定所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进而实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管理,构建我省具有高度公信力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谢谢大家!



来源: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更新时间:2009-05-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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